【全聯會專教會】4月25日(課程取消)「稅捐稽徵法修正釋義」(台北)
- 發佈日期 / 2023-03-24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801
- 活動日期
- 活動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1樓(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報名方式站內報名
- 餐飲提供否
- 報名狀況已截止
- 聯絡窗口(02)2392─5077#54林香如 #17謝芋晴
- 報名備註一、因場地人數有限,若因故無法出席課程,請務必自行線上取消或來電取消報名。 二、公會官網會員專區新增自行取消功能,請登入會員專區→報名查詢即可取消已報名之課程。 三、 報名未達30位時歉將取消開班。四、本課程可登入進修時數第四條第一款。五、限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及本會之非執業會員報名。
活動內容:
本項課程延期,確定日期後再另行通知,造成不便,敬請 見諒!
課程費用:2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2000元。
講師介紹:陳衍任教授
課程大綱:
1.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
2. 新增納稅義務人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之情形
3. 調降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
二、確保租稅債權
4. 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及核課期間起算日規定
5. 提前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準用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
6. 延長96年3月5日前移送執行尚未終結欠稅案件執行期間
三、處罰合理化
7. 加重逃漏稅及教唆、幫助逃漏稅刑罰
8. 修正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
9. 修正滯(怠)報金準用罰鍰之規定
四、符合實務需要
10. 修正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
11. 簡化按納稅義務人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送達方式
12. 增訂檢舉獎金核發、標準及領取資格限制
13. 延長帳簿憑證發還時間
14. 明定復查申請日期之認定
15. 修正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
上課時間與地點:
項次 |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台北 |
4月25日(二) 全天9:30-16:30 共6小時,2000元 |
台北市徐州路2號1樓 (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
理事長 黃奕睿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淑芬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