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活動-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報名專區

首頁資訊/活動全聯會課程(台北)
回上頁

全聯會課程(台北)

【全聯會專教會】4月25日(課程取消)「稅捐稽徵法修正釋義」(台北)

  • 發佈日期 / 2023-03-24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801
  1. 活動日期
  2. 活動地點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1樓(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3.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4. 報名方式
    站內報名
  5. 餐飲提供
  6. 報名狀況
    已截止
  7. 聯絡窗口
    (02)2392─5077#54林香如 #17謝芋晴
  8. 報名備註
    一、因場地人數有限,若因故無法出席課程,請務必自行線上取消或來電取消報名。 二、公會官網會員專區新增自行取消功能,請登入會員專區→報名查詢即可取消已報名之課程。 三、 報名未達30位時歉將取消開班。四、本課程可登入進修時數第四條第一款。五、限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及本會之非執業會員報名。

活動內容:

本項課程延期,確定日期後再另行通知,造成不便,敬請  見諒!

稅捐稽徵法修正釋義

課程費用:2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2000元。

講師介紹:陳衍任教授

課程大綱:

一、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

1. 調降滯納金加徵率

2. 新增納稅義務人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之情形

3. 調降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

二、確保租稅債權

4. 增訂核課期間時效不完成事由及核課期間起算日規定

5. 提前聲請假扣押時點;增訂準用代位權及撤銷權規定

6. 延長96年3月5日前移送執行尚未終結欠稅案件執行期間

三、處罰合理化

7. 加重逃漏稅及教唆、幫助逃漏稅刑罰

8. 修正未依規定給與、取得或保存憑證之處罰

9. 修正滯(怠)報金準用罰鍰之規定

四、符合實務需要

10. 修正錯誤致溢繳稅款申請退稅期間

11. 簡化按納稅義務人申報資料核定案件之送達方式

12. 增訂檢舉獎金核發、標準及領取資格限制

13. 延長帳簿憑證發還時間

14. 明定復查申請日期之認定

15. 修正加計利息之利率基準

 

 上課時間與地點:

項次

上課日期

上課地點

台北

4月25日(二)

全天9:30-16:30

共6小時,2000元

台北市徐州路2號1樓

(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理事長 黃奕睿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淑芬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