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財政部函:營業人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申報115年1月份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期限,因適逢春節連續假期,依規定展延至115年2月23日(星期一),營業稅網際網路申報繳稅系統並配合順延至同年月25日(星期三)24時,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12-08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78 請參閱財政部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