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6/23(臺北)因應資金流程相關規定與查核方法案例解析
- 發佈日期 / 2026-04-15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34
- 活動日期
- 活動地點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901室 (台北市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報名方式站外報名
- 報名網址
- 餐飲提供否
- 聯絡窗口(02)-23925077分機54林香如 分機53石淯伶 分機17吳亭頤
活動內容:
「因應資金流程相關規定與查核方法案例解析」
課程費用:13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300元。
講師介紹:張正仁會計師/育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課程大綱:
壹、前言
貳、所得稅法及稅捐稽徵法資金流程相關規定
一、相關法條:
(一)稅捐稽徵法
(二)所得税法
二、相關函釋
(一)法源依據來自稅捐稽徵法§30
(二)法源依據來自稅捐稽徵法§5-1、§46-1
(三)法源依據來自所得稅法§43-1
(四) 法源依據來自所得稅法§66-8(條文已刪除,函釋仍適用)
(五)其他
參、方法介紹
一、銀行存款查核法(間接證明方法之一)
(一)納稅人相關銀行帳戶之蒐集資料〔對象+帳戶+財產+所得 運用AI資 料勾稽〕
(二)資金查核流程圖
(三)基本資料判斷及分析
(四)資金來源及去路查核(公司、個人、執行業務)、
(五)我為什麼被查?為什麼是我?-
(六)營業收入之計算方式
(七)查核自我因應分析(對資金來源、去向真正了解其內容)
二、資產淨估增加法(一般運用於個人)
(一)二年度淨值法理論
(二)二年度財產資料項目彙總
(三)期初淨值確認方法(個人)
(四)淨值查核法應考量加減項目
肆、查帳方法未來走向分析
伍、近期AI選案分析
陸、相關新聞稿
一、收入
二、支出
柒、相關案例分析
案例1-(境內匯入款)內→內〔免稅銷售漁貨營業人〕
案例2-(規內匯入款)內→內〔企業社銷售手機〕
案例3-(境內匯出款)內→內〔個人出售股權資金流向〕
案例4-(境內匯出款)內→內〔借名登記出售返還資金贈與子女〕
案例5-(境內匯入款)內→內〔進口藥品公司銷售於關係企業〕
案例6-(境內匯出款)內→內〔個人銷售游戲點數收入〕
案例7-(境內匯出款內→內〔境內銷售水果漏收入〕
案例8-(境內匯出款)內→外〔進口家具內銷因漏收人而壓低報關價〕
案例9(境內匯入款)內→內〔出借個人帳戶供賭博網站洗錢〕
案例10-(境外匯入款)外→內〔個人投資大陸所得值回〕
案例11-(境內匯出款)內→外〔匯出境内OBU帳戶之佣金〕
案例12-(境外匯入款)外→內〔截留盈餘存OBU,匯入買保單被查獲〕
案例13-(境內匯款)內→內〔私人借貸金流查獲〕
案例14-(境內匯出款)內→內〔中藥行銷售藥材、農產品給消費者漏開〕
案例15-(境內匯出款)內→內〔外勞仲介費屬境內,溢收部份未入收入〕
案例16-(境內匯出款)內→內(前段) 〔補習班漏收入、盈餘分配借出〕
案例17-(境內匯入款)內→內(後段) 〔所得來源+財產增加〕
案例18-(境內匯出款》內→外〔個人運用境外公司,由境內公司透過境外
公司採購貨物〕
案例19-(境內匯入款)內→內〔股東往來匯款與子女冲銷〕
案例20-(境內匯入款)內→內〔用信用卡交易與銷項入帳勾稽核對〕
案例21-(境內匯入款)內→內〔於疫情期間資金借貸及漏收入)
捌、稅務判決勝訴選輯與解析
一、漏報收入與銀行存款查核法之舉證責任及程度
二、資金流程查核
(一)對個人帳戶資料蒐集合法?(釋603,納保法§12)
(二)調查基準日之認定合理?
(三)漏報收入與稅§41關聯性
三、行政罰之故意、過失,新走向為何?(減輕罰款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