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11月30日(台北場)「房地信託條款案例與房地交易所得稅新函釋解析」
- 發佈日期 / 2020-11-02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1951
- 活動日期
- 報名期限
- 活動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室)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報名方式站內報名
- 餐飲提供否
- 報名狀況已截止
- 聯絡窗口(02)2392─5077#14 廖雅柔
- 報名備註敬請已報名者,於課前提早報到及繳費;現場報名者,一律於課程開始後,開放受理繳費入場。
活動內容:
「房地信託條款案例與房地交易所得稅新函釋解析」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000元
講師介紹:黃振國老師/政鼎地政士事務所負責人
課程大綱:
一、已自益信託房地出售由委託人出售案例及函釋?或受託人出售案例與信託條款規劃?
二、先贈與後信託案例-信託條款錯誤防免與規劃
三、活用信託財產同一性的信託取得財產案例解析
四、事務信託與消極信託案例錯誤防免與規劃
五、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之信託條款與信託監察人規劃案例
六、代替授權之信託條款解析
七、他益信託之土地增值稅、贈與稅規劃案例解析
八、「遺贈」取得房地適用「新制」或「舊制」財政部新函釋案例解析
九、「配偶贈與」取得房地適用「新制」或「舊制」財政部新函釋案例解析
十、房地交易所得稅之房地銀貸扣除財政部新函釋案例解析
上課時間與地點:
項 |
區別 |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一 |
台北 |
11月30日(一) 上午9-12時 共3小時,1000元 |
台北/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台北市徐州路2號) |
說 明:
ㄧ、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可開立會計師上課時數證明(收取費用)。非本人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一)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一會計師(1/1~12/31)第4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一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若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
四、因應疫情,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辦理課程如下:
(一)請場租單位於課前,進行全面消毒。
(二)要求學員一律佩戴口罩。
(三)本課程僅提供熱飲茶水。
五、敬請已報名者,於課前提早報到及繳費;現場報名者,一律於課程開始後,開放受理繳費入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