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資訊/活動

轉知公文

【省公會】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函:檢送財政部112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204543460號令釋示:「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同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時,免依同法第43條之3規定試算應認列之投資收益」影本1份,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3-05-26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2050

【省公會】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函:檢送財政部112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204543460號令釋示:「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67條第3項規定,以當年度前6個月之營業收入總額,依同法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試算其前半年之營利事業所得額時,免依同法第43條之3規定試算應認列之投資收益」影本1份,請查照。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11200653.pdf 381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