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8月28日親屬、繼承、剩餘財產請求權等案例解析(台中)
- 發佈日期 / 2023-05-24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9964
- 活動日期
- 活動地點台中市西區自治街155號6樓之3 (中區辦公室)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報名方式站內報名
- 餐飲提供否
- 報名狀況已截止
- 聯絡窗口(02)-23925077分機54林香如 分機17吳冠廷
- 報名備註一、因場地人數有限,若因故無法出席課程,請務必自行線上取消或來電取消報名。 二、公會官網會員專區新增自行取消功能,請登入會員專區→報名查詢即可取消已報名之課程。 三、 報名未達30位時歉將取消開班。四、本課程可登入進修時數第四條第一款。五、限會計師、事務所從業人員及本會之非執業會員報名。
活動內容: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
講師介紹:林秀雄教授
日本明治大學法學博士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
日本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
課程大綱:
親屬、繼承、剩餘財產請求權等案例解析
上課時間與地點:
項次 |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台中 |
8月28日(一) 下午2-5時 |
台中市西區自治街155號6樓之3 (中區辦公室) |
說明:
一、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非本人親自出席者簽名,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一)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一會計師(1/1~12/31)第4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ㄧ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
理事長 黃奕睿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淑芬 決行
【全聯會】民國112年7月6日全聯會字第1120479號函:關於本會為提升對會計師服務品質,特進行「服務調查問卷」乙事,惠於112年8月10日前,採簡訊、電傳或書面等,踴躍填復並惠賜建議,俾供彙辦是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