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財政部函: 檢送本部114年6月25日台財稅字第11400555460號令影本1份,請 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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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閱財政部 令
依⻑期照顧服務法第32條之1規定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政契
約之⻑照特約單位,提供同法第11條第8款規定之交通接送服務,屬政府委
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免徵營業稅。
請參閱財政部 令
依⻑期照顧服務法第32條之1規定與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簽訂⾏政契
約之⻑照特約單位,提供同法第11條第8款規定之交通接送服務,屬政府委
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免徵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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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14.6.25.台財稅字第11400555461號函.pdf | 19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