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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課程(台北)

【全聯會專教會】7/25(台北)會計師執業的法律責任(認列董事時數)

  • 發佈日期 / 2025-04-17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55
  1. 活動日期
  2. 活動地點
    台北市徐州路2號4樓 (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402廳)
  3.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4. 報名方式
    站外報名
  5. 報名網址
  6. 餐飲提供
  7. 聯絡窗口
    (02)-23925077分機54林香如 分機53石淯伶 分機17吳亭頤

活動內容:

「會計師執業的法律責任」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

講師介紹:吳承學庭長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稅法組碩士、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學士、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現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庭長

專業證照:會計乙級檢定及格、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及格、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及格、期貨商業務員測驗及格、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銀行內部控制與內務稽核測驗及格、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及格、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投信投顧業務人員測驗及格、企業內部控制人員測驗及格、

課程大綱:

一、民事責任

(一)對財務報表使用者: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1、民法與證券交易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構成要件

    2、損害賠償額之計算:毛損益法與淨損差額法、真實價格之認定

(二)對委任人:契約責任

    1、不完全給付損害賠償責任

    2、受任人之損害賠償責任

二、刑事責任

(一)財報不實罪與憑證不實罪

    1、證券交易法之處罰規定

    2、商業會計法之處罰規定

(二)簽證不實罪

(三)業務登載不實罪

(四)背信罪與非常規交易罪

(五)逃漏稅捐罪與幫助逃漏稅捐罪

(六)偽證罪與鑑定不實罪

三、行政責任

(一)懲戒

(二)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