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會活動-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報名專區

首頁資訊/活動全聯會課程(臺中)
回上頁

全聯會課程(臺中)

4月1日(台中場)「租稅實務之爭訟與租稅談判(上)」

  • 發佈日期 / 2020-03-03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41120
  1. 活動日期
  2. 活動地點
    台中市西區自治街155號6樓之3(中區辦公室)
  3.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4. 報名方式
    站內報名
  5. 餐飲提供
  6. 報名狀況
    已截止
  7. 聯絡窗口
    (02)2392─5077#14 廖雅柔
  8. 報名備註
    專業教育訓練課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情,強化各項防疫措施如下: 一、 上課當日需全程配戴口罩,未配戴口罩者,將婉拒入內上課。 二、 進入上課教室前需配合測量額溫及手部消毒,若額溫超過37.5度(含)以上不得上課,請會計師及助理人員務必提早到上課教室並配合量測。 三、 近日如有旅遊史、居住或接觸相關人物者及有咳嗽、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在家自主健康管理,禁止上課。 四、 教室環境於上課前全面消毒殺菌。 五、 課程若有異動,將於開課前5至7天內公告,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活動內容:

租稅實務之爭訟與租稅談判(上)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000元

講師

    宋義德會計師

簡歷:

    前台北國稅局法務科稽核

    一德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課程大綱:

壹、租稅救濟程序

一、租稅救濟之目的

二、租稅救濟之方法

1.更正與復查

2.租稅行政救濟之復查、訴願及行政訴訟

3.行政爭訟之「爭點主義」

4.行政救濟更不利之禁止

5.租稅行政救濟程序不合實體不究原則

6.行政救濟一事不二理原則

7.租稅爭訟之舉證責任

貳、實質課稅

一、實質課稅與推計課稅

1.實質課稅之意義

2.採推計課稅之必要

3.推計課稅具有懲罰內涵

4.核實優先原則

二、法的實質及經濟的實質

三、課稅主體與課稅客體之實質

四、實質課稅之案例

五、實質課稅原則不得濫用

六、實質課稅之變種

七、原以農業用地認免贈與稅後改採實質課稅

八、購買農地未過戶即轉售他人所獲利益為其他所得

 

區別

上課日期

上課地點

講師

台中

4月1日(三)

上午9-12時

台中市西區自治街155號6樓之3

(中區辦公室)

宋義德


說  明:

ㄧ、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

    「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

      可開立會計師上課時數證明(收取費用)。非本人親自出席

      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7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ㄧ)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 一會計師(1/1~12/31)第10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ㄧ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若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劉嘉松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