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7/30(線上)稅捐稽徵的代位權
- 發佈日期 / 2026-05-22
- 資料來源 /
- 瀏覽人數 / 11
- 活動日期
- 活動地點Google meet視訊授課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報名方式站外報名
- 報名網址
- 餐飲提供否
- 聯絡窗口(02)-23925077分機54林香如 分機53石淯伶 分機17吳亭頤
活動內容:
「稅捐稽徵的代位權」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
課程介紹:
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於行使權利或有詐害債權人的行為時,債權人可以代替債務人去行使權利,以保障自己的債權能獲得清償。這門課程主要在介紹當納稅義務人有辦法繳稅,但不繳稅時,稅捐稽徵機關有哪些方法可以代位納稅義務人主張權利,進而確保稅捐債權。會計師除了可以瞭解稅捐稽徵機關的作為外,當自己被人欠債不還,或許也能因為這門課程而有所啟發。
講師介紹:吳承學庭長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稅法組碩士、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學士、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現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庭長
專業證照:會計乙級檢定及格、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及格、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及格、期貨商業務員測驗及格、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銀行內部控制與內務稽核測驗及格、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及格、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投信投顧業務人員測驗及格、企業內部控制人員測驗及格、
課程大綱:
一、代位權簡介
二、代位終止保險契約
三、代辦繼承登記
四、代位提起確認繼承權存在之訴
五、代位提起分割共有物之訴
六、代位領回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賸餘款
七、代位提起確認債權、抵押權不存在之訴
八、代位終止信託關係
九、代位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