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公會】108年12月18日「非審計案件適用準則及報告之辨識-確信準 則公報第1號架構」課程
- 發佈日期 /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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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瀏覽人數 / 8083
- 活動日期
- 報名期限
- 活動地點本會講習中心教室(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4F-4)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會計師公會
- 報名方式站內報名
- 餐飲提供否
- 報名狀況已截止
- 聯絡窗口吳佳芳
活動內容: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高雄市會計師公會
講習名稱:「非審計案件適用準則及報告之辨識-確信準則公報第1號架構」課程
講習日期: 108年12月18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
講習地點:本會講習中心教室(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4F-4)
講 師:李建成 會計師(勤實佳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課程簡介:
為因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要求食品工業等上市(櫃)公司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應取得會計師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準則所出具之意見書,金管會爰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研訂確信準則,經參考國際確信準則3000(ISAE 3000),於104年6月公告確信準則公報第1號「非屬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或核閱之確信案件」並於105年1月1日起適用,規範會計師等執業人員如何取得相關證據以評估所確信之資訊是否有重大不實表達之情事,並於執行相關程序後作出結論及出具書面報告。
隨著經濟的發展,對於會計師所提供的服務日益多元,現行審計準則之設計主要以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為主,其他非歷史性財務資訊之確信服務不盡符合,在確信準則公報第1號訂定後,接軌國際主流理論架構,除了因應企業責任報告之提出,參酌國際主流見解,界定會計師服務案件之識別及提供確信程度,以供各類委任案件執行之依據。按確信之範圍與確信之強度,確信案件主要分為合理確信及有限確信兩類,本次課程將以確信準則公報第1號為基礎,討論受任案件適用情形之影響、簡介不同確信程度案件規劃依據及未來發展發展趨勢。
◎課程大綱:
一、受任案件適用準則國際趨勢及現況簡介
1.會計師執行業務適用準則之基本概念
2. 國際準則服務案件架構概念
3. 我國準則之服務案件適用情形
二、我國確信準則及財務報導之案件分類及先決條件
1.案件標的、標的資訊及基準
2.財務報導架構之分類
3.確信案件之分類
4.非屬確信準則適用範圍
5.辨認服務案件次序
三、確信案件規劃執行
1.先決條件
2.了解標的及其他案件情況
3.程序之性質、時間與範圍
4.確信報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