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11/5(高雄)認識法院與審判流程~兼論會計師在訴訟上應備基本知識
- 發佈日期 / 202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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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日期
- 活動地點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4樓之3 (高雄市會計師公會)
-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 報名方式站外報名
- 報名網址
- 餐飲提供否
- 聯絡窗口(02)-23925077分機54林香如 分機53石淯伶 分機17吳亭頤
活動內容:
「認識法院與審判流程~兼論會計師在訴訟上應備基本知識」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
講師介紹:吳承學庭長
學歷: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財稅法組碩士、臺灣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學士、臺灣大學會計學系學士
現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庭長
專業證照:會計乙級檢定及格、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及格、證券商高級業務員測驗及格、期貨商業務員測驗及格、理財規劃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銀行內部控制與內務稽核測驗及格、初階授信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債權委外催收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中小企業財務人員測驗及格、債券人員專業能力測驗及格、投信投顧業務人員測驗及格、企業內部控制人員測驗及格、
課程大綱:
一、認識法院
(一)法庭人員與法庭配置
(二)如何到法院旁聽
二、民事訴訟
(一)法院與當事人
(二)訴訟要件
(三)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主義
(四)舉證責任與證明高度
(五)保全程序
(六)準備程序與審判程序
(七)判決的效力
三、刑事訴訟
(一)管轄權
(二)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
(三)搜索與扣押
(四)羈押與羈押的替代手段
(五)證據能力與證明力
(六)準備程序與審判程序
(七)交互詰問與言詞辯論
(八)簡易判決處刑、簡式審判程序、協商程序
四、行政訴訟
(一)行政訴訟的範圍
(二)訴訟前置程序
(三)通常訴訟程序與簡易訴訟程序
(四)訴訟之類型
(五)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
(六)行政訴訟之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