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5625號令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8日金管證審字第10300536251號函:停止適用前財政部證管會8函, 回歸「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採IFRSs版本)103/08/13等相關辦法及廢止3令及止適用8函。
- 發佈日期 / 201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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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停止適用前財政部證管會8函,
回歸「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採IFRSs版本)103/08/13等相關辦法。
停止適用前財政部證管會8函,
回歸「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採IFRSs版本)103/08/13等相關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