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桃園市會計師公會,業經准予籌設, 貴會計師有桃園市業務需入會者,請詳內文。
- 發佈日期 / 2015-12-28
- 瀏覽人數 / 915
- 餐飲提供否
活動內容:
為桃園市會計師公會,業經准予籌設, 貴會計師有桃園市業務需入會者,惠送件申請如下:
一、請 填具「桃園市會計師公會資料表」並檢附「身分證、會計師證書(主管機關頒發)、會計師公會會員證書(省公會、北市公會、高市公會、中市公會等任一皆可 )或經准之執業登記」等影本後送件:
二、送件時限:民國104年12月31日(星期四)以前(以郵戳為憑)。
三、送件地點:
(一)郵寄33047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2段157號4樓,黃小姐(03-3314942);
(二)台北及新北地區,可逕於104年12月31日(星期四)中午以前,送交省公會朱小姐(23925077分機25),俾憑於同日下午彙寄桃園市會計師公會籌備處。
四、附「桃園市會計師公會資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