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竹分局書函,為促使執行業務者依法設置帳簿,應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 發佈日期 / 2014-10-24 瀏覽人數 / 220 餐飲提供否 活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