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經濟部經授中字第10533753170號函:中部辦公室辦理之桃園市轄區實收資本額未達新台幣5億元之公司登記業務,自105年7月1日起委託桃園市政府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6-06-04 瀏覽人數 / 213 餐飲提供否 活動內容: 詳全文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