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3年12月4日證櫃監字第10300326442號函:修正本中心「第一上櫃公司管理作業要點」第4條、第13 條之1及第17條、「就推薦證券商之評估報告或相關資料缺 失處理辦法」第3條之1、「就上櫃公司財務業務平時及例 外管理處理程序」第12條及第13條及「主辦推薦證券商受 託協助第一上櫃公司遵循我國法令暨本中心上櫃相關規章 應行注意事項要點」第4條條文如附件,自即
- 發佈日期 / 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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