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共同辦理「仲裁人訓練」課程,敬請 會計師踴躍報名,因座位有限,額滿為止。
- 發佈日期 / 2014-08-11
- 瀏覽人數 / 247
- 餐飲提供否
活動內容: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課程通知
中華民國103年8月11 日
全聯會字第1030754號
受文者:全體會計師
主 旨:本會與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於9月27、28日及10月4、5日共同辦理「仲裁人訓練」課程,敬請 會計師踴躍報名參加,因座位有限,額滿為止。
說 明:
ㄧ、本課程限「曾執行會計師…專門職業人員業務五年以上者。」前述「五年」係以完成辦理執業登記核准日起算。
二、依仲裁人訓練講習辦法第九條:「學習仲裁人訓練成績合格者,由仲裁機構發給結業證書。」
三、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職前訓練及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10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可開立「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學分證明。非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四、上課日期時間、講師課程大綱、費用及地點如附件。
五、本訓練之9月27日課程,與「103年度多合一公司登記講習會」時間重疊,請貴 會員特別注意見諒。
正本:全體會計師。
副本: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台北市會計師公會、高雄市會計師公會、社團法人臺中市會計師公會。
理 事 長 羅 淑 蕾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
陳 柏 華 決 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