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會】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獲配股利...
- 發佈日期 / 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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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會計師公會】
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之扣繳率調高為21%,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並向扣繳單位廣為宣導,請查照。
詳全文請參附件
【臺灣省會計師公會】
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之扣繳率調高為21%,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並向扣繳單位廣為宣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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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0055.pdf | 950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