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為研訂113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請惠予轉知所輔導之營利事業透過所屬同業公會提供修訂意見及統計資料,俾供修訂前開標準之參考,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24-03-06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261 請參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