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公會】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函:自106年7月1日起,新增得以納稅義務人或受任人以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及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如金融憑證),辦理遺產稅及贈與稅網路申報,請轉知貴會會員多加利用,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7-06-07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27 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