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會】代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修正「臺北市社區參與實施辦法」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條文業經臺北市政府106年11月1日府法綜字第10633973100號令發布在案來函。
- 發佈日期 /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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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會】通知:代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修正「臺北市社區參與實施辦法」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條文業經臺北市政府106年11月1日發布令在案來函。
【北市公會】通知:代轉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有關修正「臺北市社區參與實施辦法」為「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社區參與實施辦法」條文業經臺北市政府106年11月1日發布令在案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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