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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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應會員業務需求,敦聘金世朋會計師於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12時,舉辦「公益慈善財務報表、會計項目之分析比較」視訊講習會,敬請 貴會員及所屬事務所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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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大綱

所得稅法所稱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亦即吾人稱之”非營利組織”,惟財團法人法於民國一○七年八月一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民國一○八年二月一日正式開始施行後,我國非營利組織自此全面法制化;人民團體法早於民國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公布實施。惟一般論及非營利組織,多指是基金會(即財團法人)。現行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均係以營利事業為主,國際間亦未制定非營利組織之公認會計原則,但非營利組織畢竟與營利組織設置宗旨、目的有所不同,因而會計處理上亦應有些差異始較恰當,爰此省會計師公會特開”公益慈善財務報表、會計項目之分析比較”課程,與各會員同道分享,個人特就我國現行中央部會制定之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一整理,供各位同道參考

壹、非營利組織特性

貳、財團法人法會計面之規定

參、財務報表內容及會計項目之比較

肆、社團法人簡介

1.人民團體法

2.醫療法

3.長照機構法人條例

4.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

伍、特別問題

1.不動產捐贈

2.票股利之獲得

陸、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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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應會員業務需求,敦聘金世朋會計師於111年7月27日(星期三)上午9時-12時,舉辦「公益慈善財務報表、會計項目之分析比較」視訊講習會,敬請 貴會員及所屬事務所人員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

 

本課程會計師及助理人員皆可報名;本會會員免費參加,凡參加會計師,將憑簽到簿送請全聯會登錄「會計師持續進修時數辦法」第4條第8款之3小時進修時數。

會計師未親自出席上課者,不予登記會計師持續進修時數。非本會會員、助理人員酌收場地費、講義費、行政什支等費用3小時$500元。

 

匯款銀行:板信商業銀行民生分行(代號 118)

帳戶名稱:社團法人臺灣省會計師公會

帳號:0358-131-000-1140

(請於匯款備註欄註明事務所名稱並將收據傳真02-23940990、致電公會02-23925077#27 或 Email至twcpa27@taiwancp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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