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經濟部國際貿易局105年12月2日貿服字第1050153070號函:自105年12月5日起廠商可自行列印出進口廠商登記證明書等3項證明文件,請查照並轉知會員廠商配合辦理。 發佈日期 / 2016-12-06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67 詳文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