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臺北國稅局函:為研訂106年度營利事業擴大書面審核適用純益率標準,惠請轉知所輔導之營利事業透過所屬同業公會提供修訂建議及統計資料,俾供修訂前開標準之參考,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7-04-13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50 詳內容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