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本會精心規劃「勞動事件法-會計服務業為主」課程,敬請 會計師及助理人員踴躍報名。
- 發佈日期 / 20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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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會計服務業為主」(不接受現場報名)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000元
講師介紹:劉建成律師/會計師
課程大綱:
一、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勞動事件法的關聯
以案例說明法院實務運作,討論勞動事件法施行前、後對於過去、現在的影響及變革。
二、勞動事件法下的會計服務業
分析會計服務業特性,並同時考量會計師職業道德準則規範下,會計服務業如何強化法令遵循、協助客戶、增進客戶信賴以及合理收取費用。
三、勞動事件法-勞動基準法再深耕
(一)勞動基準法與勞動事件法的關係
(二)勞動事件法下勞動契約及工作規則的新增或更動方向
四、勞動事件的固有風險
瞭解所有勞動事件的本質、法院見解的可變性、安排及規劃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所面臨不可避免的風險。
上課時間與地點:
項 |
區別 |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一 |
台北 |
6月5日(五) 下午2-5時 |
台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號 (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室 ) |
二 |
桃園 |
6月10日(三) 下午2-5時 |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57號4樓 |
三 |
新竹 |
6月22日(一) 下午2-5時 |
新竹市北大路282號四樓(乙教室) |
四 |
台中 |
6月2日(二) 下午2-5時 |
台中市西區自治街155號6樓之3 (中區辦公室) |
五 |
台南 |
6月12日(五) 下午2-5時 |
台南市中西區西門路二段389號9樓 |
六 |
高雄 |
6月19日(五) 下午2-5時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4樓之4 (高雄市公會講習教室) |
說 明:
ㄧ、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可開立會計師上課時數證明(收取費用)。非本人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ㄧ)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一會計師(1/1~12/31)第4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ㄧ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若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
四、因應疫情,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辦理課程如下:
(一)場地加大,座距增寬。
(二)請場租單位於課前,進行全面消毒。
(三)測量額溫,凡37.5度以者,禁止上課。
(四)要求學員一律佩戴口罩。
(六)因應疫情,不接受現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