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6年03月07日臺證上一字第10600036421號檢送『修正本公司「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8條』公告乙份,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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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前後差異:
本國上市公司辦理法人說明會規定,自107年度起,由現行每三年辦理一次修訂為每年辦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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