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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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本會為重新建立會員輪辦案件名冊,請於109年12月31日前填具報名表,俾憑辦理…

  • 發佈日期 /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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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本會為重新建立會員輪辦案件名冊,俾法院及其他公務機關函請本會推薦會計師擔任公司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破產管理人、清算人、鑑定人…等工作時得以依冊輪派, 貴會計師如擬參與輪辦,請於109年12月31日前填妥後附報名表向本會報名,請  查照。
說 明 :

  • 本會原經會員報名於109年間建立之輪辦案件名冊,即將輪派完畢,援例函請全體會員報名,建立新辦案件名冊;原已報名之會員無須再次報名,將依輪派順序重覆輪派。
  • 法院輪辦方式依會員意願之報名次序,造冊輪派;輪辦順序分二循環方式進行,首次依輪派名冊,依報名先後順序徵詢意願,若會計師無意願接受輪派,則再依法院所在地照原名冊報名順序分為北、中、南三區依區徵詢。
  • 隨函檢附「臺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輪辦案件辦法」及「臺灣省會計師公會會員輪辦案件報名表」各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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