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會】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函,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之扣繳率調高為21%,請轉知會員,以避免徵納爭議,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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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會計師公會】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函,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之扣繳率調高為21%,請轉知會員,以避免徵納爭議,請查照。
【臺灣省會計師公會】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函,自107年1月1日起,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股東獲配股利或盈餘之扣繳率調高為21%,請轉知會員,以避免徵納爭議,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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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函.pdf | 827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