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新北市政府107年6月13日新北府城更字第1073534972號函:訂定「新北市政府受理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案件之申請作業注意事項」,並自107年6月13日生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18-06-25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39 相關內容請點選以下連結點: http://web.law.ntpc.gov.tw/Fn/ShowNews.asp?id=5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