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文-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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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函:有關營利事業於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未提示相關帳簿、文據,稽核機關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核定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請會員宣導相關所得稅法規定,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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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會】轉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函:有關營利事業於110年7月1日以後交易其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適用房地合一稅2.0),未提示相關帳簿、文據,稽核機關應依所得稅法第24條之5規定核定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請會員宣導相關所得稅法規定,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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