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03年1月10日台財稅字第10304506650號函: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之所得稅法第94條之1、第102條之1及第126條條文,業經 總統於103年1月8日公布,行政院並核定自103年1月8日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 發佈日期 / 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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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103年1月10日台財稅字第10304506650號函: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之所得稅法第94條之1、第102條之1及第126條條文,業經 總統於103年1月8日公布,行政院並核定自103年1月8日施行,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