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公會】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函:為修訂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申報書、核定通 知書暨稅額繳款書等相關書表格式內容,請於113年4月17日就修正意見彙整表表示意見,惠復憑辦,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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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臺灣地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業務第19次聯繫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局前於113年2月17日以財高國稅營所字第1130101513號函請各單位就法令規定及稽徵實務研提修訂意見,經彙整各單位意見後修正旨揭相關書表(包括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申報書(第1聯、第2聯及申報須知)、暫繳損益試算表、暫繳資產負債表、暫繳營業成本明細表、暫繳其他費用、製造費用及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4規定房屋、土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暨股份或出資額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交易符合所得稅法第24條之5第4項規定房屋、土地之收入、成本、費用、損失明細表、暫繳稅額核定通知書、暫繳短繳稅額核定通知書、暫繳稅額繳款書及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
三、修正意見彙整表及相關書表之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ne50458@ntbk.gov.tw),以利彙總辦理(如無意見亦請回復)。
四、檢送11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申報書、核定通知書暨稅額繳款書等相關書表格式內容修正意見彙整表及旨揭相關書表共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