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施行期限即將於今(110)年8月14日屆期,符合條件之個人或營利事業如要適用資金專法,請把握最後申請期限,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1-07-21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270 請參閱附檔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