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公會函知有關會計師法第8條及第14條規定加入執業所在地之省市公會始得執業,以免涉法律風險。 發佈日期 / 2015-02-24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81 主旨:有關會計師法第8條及第14條規定加入執業所在地之省市公會始得執業,以免涉法律風險。請 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