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經濟部111年11月17日經商字第11100744543號函:「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 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17日以經商字第 11100744540號令修正為「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或其於第 三地區投資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 法」,並修正條文,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11-23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