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會計師公會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函:為利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日後能更便捷、安全申領退稅款,敬請轉知貴會會員於5月份代理申報103年度所得稅時,無論係補、退或不補不退案件,煩請輔導各公司、行號等於結算申報書上載明金融機構帳戶,對貴公會配合辦理敬表謝意,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1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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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會計師公會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函:為利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日後能更便捷、安全申領退稅款,敬請轉知貴會會員於5月份代理申報103年度所得稅時,無論係補、退或不補不退案件,煩請輔導各公司、行號等於結算申報書上載明金融機構帳戶,對貴公會配合辦理敬表謝意,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