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本書表格式自編製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自107會計年度生效。
- 發佈日期 / 2017-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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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本書表格式自編製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自107會計年度生效。
依據「期貨商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四十條規定,訂定期貨商財務報告之表格名稱及書表格式如附件;本書表格式自編製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第一季財務報告開始適用,自107會計年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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