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函:有關貴公會所詢公司支付授權軟體之支出,是否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22-05-16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396 請參閱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