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2月11日臺證輔字第1040500565號函:檢附修正後「證券商董事(含獨立董事)、監察人、總經理 及副總經理酬金揭露檢查表」(如附件)乙份,請各證券商 (不含兼營證券商及外國證券商在臺分公司)自申報103年 度財務報告起,填具修正後檢查表並檢附相關資料,併同 書面財務報告檢送本公司,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15-02-24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215 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