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法院或其他機構委託本會辦理之案件及重新造冊輪值表,貴會員如擬參與輪辦,敬請填具報名表並回傳本會憑辦,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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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法院或其他機構委託本會辦理之案件及重新造冊輪值表,貴會員如擬參與輪辦,敬請填具報名表並回傳本會憑辦,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為重新建立會員輪辦案件名冊,俾法院及其他公務機關函請本會推薦會計師擔任公司檢查人、重整人或重整監督人、破產管理人、清算人、鑑定人…等工作時得以依冊輪派, 貴會計師如擬參與輪辦,請於110年12月31日前填妥後附報名表向本會報名。
二、隨函檢附會員輪辦案件辦法及報名表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