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財政部高雄國稅局函,為「研訂105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及同業利潤標準」,敬請 於105年11月17日前,協助轉所輔導營利事業惠賜卓見予該局,請 查照。 發佈日期 / 2016-11-16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30 詳文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