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經濟部108年9月17日經商字第10802423210號函:本部82年4月29日商210683號函不再援用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 發佈日期 / 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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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按107年11月1日施行之公司法第157條第1項第5款與第3項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得發行「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董事權利」之特別股。是以,旨揭函爰予廢止,不再援用。
說明:按107年11月1日施行之公司法第157條第1項第5款與第3項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得發行「特別股股東被選舉為董事、監察人之禁止或限制,或當選一定名額董事權利」之特別股。是以,旨揭函爰予廢止,不再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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