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財政部110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0號公告。
- 發佈日期 /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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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財政部110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0號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110年5月31日」。
檢送財政部110年5月18日台財稅字第11004571100號公告「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110年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與4月份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申報繳納期間展延至110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