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會】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函:請配合宣導有關廠商與政府機關依電子化採構機制以電子簽章方式所簽訂的電子契約,係屬我國境內所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1-07-12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1150 【省公會】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函:請配合宣導有關廠商與政府機關依電子化採構機制以電子簽章方式所簽訂的電子契約,係屬我國境內所書立之憑證,應依印花稅法規定徵免印花稅,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