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公會】辦理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申報適用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新制)之不動產交易所得 發佈日期 / 2017-04-05 資料來源 / 瀏覽人數 / 9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來函,請會員於辦理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申報適用自105年1月1日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新制)之不動產交易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