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經濟部商業司關於公司法第22條之1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的規定,請 查照。
- 發佈日期 / 20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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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司法第22條之1資料申報及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申報的類別有「首次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首次申報」期間在107年11月1日至108年1月31日,完成「首次申報」之後,如果資料有變動,公司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公司須在109年起,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完成「年度申報」。
「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截至年底之申報資料正確性。依規定,公司於108年底前完成首次申報後,如屬下列情形者,須在109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
1.公司在完成「首次申報」後至108年12月31日期間,申報資料沒有任何變動。
2.前述資料有變動,但已在1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變動申報」者。換言之,只要公司完成變動申報的時間在1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就不需再辦理年度申報。
年度申報方便簡單,無論是使用電腦、平板或手機,全程只需幾分鐘就完成。曾經做過「首次申報」或「變動申報」的公司,直接用帳號密碼登入「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後,進入年度申報畫面先按「匯入前次申報資料」,並檢視匯入資料無誤後直接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申報。
另外,關於全聯會法規法務委員會原本規劃舉辦三場次的說明會因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而取消,後續經濟部商業司將改以線上提供教材方式,其中公司申報宣導簡報(主要是年度申報)資料,目前是規劃透過CTP系統寄發的提醒民眾年度申報的email中會提供線上教材網址連結(該email預計在2/10開始寄送出去,會同時寄email給CTP管理人及代理人)
經濟部新聞稿網址:
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88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