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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結合公會團隊與學術界合作研究編撰105年度「查核作業程序參考指引(APG)」更新版,供 貴會員業務參考使用…

  • 發佈日期 / 201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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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會為解決道長先進共同難題,協助同道維持甚至提升業界整體查核程序之完整與審計品質、降低同道營運成本,特委請國立台北大學會計系李建然教授擔任計畫主持人,結合公會團隊與學術界合作研究,編撰105年度「查核作業程序參考指引(APG)」更新版,備供各位道長先進執行審計工作參考,更期能對各位道長先進在專業服務上有所助益。

有關105年度「查核作業程序參考指引(APG)」更新版,請至本會網站:http://roccpa.demosite.tw/member/​
<會員專區>__<會計審計類>下載參考運用。

APG更新項目:
1. 採用企業會計準則取代財務會計準則於查核程序作業中。
2. 標註說明查核程序中有關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差異處。例如: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未實現重估增值之處理、投資性不動產依法重估價之處理、無形資產之未實現重估增值之處理、或有事項-未決訴訟之揭露、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會計處理、投資關聯企業或合資之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差異之處理、商譽攤銷、關聯企業及合資與企業之會計政策處理等。
3. 將查核程序依所對應之聲明分類,以利於查核人員視公司需求篩選出適當之查核程序。
4. 整併簡化各會計科目下重覆與類似用語之查核程序。
5. 合併同性質之會計科目查核程序,精簡會計科目之查核程序。
(1) 將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合併為金融資產。
(2) 將借款及融資租賃負債及應付公司債合併為短期借款及長期負債。
(3) 將預收款項及遞延貸項、其他流動負債及其他負債合併為其他流動負債及其他負債。
(4) 將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申報及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合併至所得稅。
(5) 將投資性不動產查核程序合併於基金及具控制之投資。
6. 刪除不適用之查核程序相關檔案
(1)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及稅額扣抵比率之計算
(2) 營利事業未分配盈餘申報
(3) 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
(4) 營業稅
(5) 分類帳與試算
(6) 期初餘額及比較
(7) 現金流量表
(8) 刪除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查核程序,增加IFRS 8 營運部門揭露於收入查核程序中。


本公會必需再次聲明並提醒各位道長先進:本「查核作業程序參考指引(APG)」計畫之目標,僅係為各位道長先進、特別是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查核作業程序時提供實務之參考,並非標準審計作業程序, 各位道長先進在實際使用「查核作業程序參考指引(APG)」資料時,仍應視每一查核案件之情況(如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及重大性水準、特別稅務狀況等)基於本身之專業判斷作適當之調整,以符合個別查核計畫之需要及編撰「查核作業程序參考指引(APG)」之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