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專教會】本會精心規劃「營所稅、營業稅相關解釋令」課程,授課內容豐富完整,敬請 會計師、助理人員及本會非執業會員踴躍報名。
- 發佈日期 / 2022-11-17
-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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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營業稅相關解釋令」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000元。
講師介紹: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賴慧璇審核員、郭建儀股長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林育和股長、李舜惟股長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王秋雲審核員、林國興股長
課程大綱:
一、營業稅新頒法令函釋
二、營業稅常見議題
三、營所稅前言
四、營所稅近期新增法令
五、營所稅結語
項 |
上課日期 |
上課地點 |
一 |
11月25日(五) 上午9-12時 共3小時,1000元 |
台北市徐州路2號1樓 (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
二 |
12月6日(二) 下午14-17時 共3小時,1000元 |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4樓之4 (高雄市公會講習教室) |
三 |
12月23日(五) 下午14-17時 共3小時,1000元 |
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3樓 (集思烏日會議中心301瓦特廳) |
說 明:
ㄧ、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可開立會計師上課時數證明(收取費用)。非本人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一)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一會計師(1/1~12/31)第4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一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若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
四、因應疫情,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辦理課程如下:
(一)要求場租單位於課前,進行全面消毒。
(二)請學員一律佩戴口罩。
(三)本課程提供熱飲茶水。
理事長 黃奕睿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淑芬 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