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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專教會】本會精心規劃「營所稅、營業稅相關解釋令」課程,授課內容豐富完整,敬請 會計師、助理人員及本會非執業會員踴躍報名。

  • 發佈日期 /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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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營業稅相關解釋令」

課程費用:1000元,會計師、非執業會員或助理人員皆須收費1000元。

講師介紹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賴慧璇審核員、郭建儀股長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林育和股長、李舜惟股長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王秋雲審核員、林國興股長

課程大綱:

一、營業稅新頒法令函釋

二、營業稅常見議題

三、營所稅前言

四、營所稅近期新增法令

五、營所稅結語

上課時間與地點:

上課日期

上課地點

11月25日(五)

上午9-12時

共3小時,1000元

台北市徐州路2號1樓

(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101廳)

12月6日(二)

下午14-17時

共3小時,1000元

高雄市新興區民生一路56號4樓之4

(高雄市公會講習教室)

12月23日(五)

下午14-17時

共3小時,1000元

台中市烏日區高鐵東一路26號3樓

(集思烏日會議中心301瓦特廳)

說  明:

ㄧ、凡親自出席本系列研習課程之會計師,由本會自動登記為「會計師持續專業進修辦法」第4條第1款之進修時數,亦可開立會計師上課時數證明(收取費用)。非本人親自出席者,本會將不予認列進修時數。

二、依本會98年7月23日第8屆第12次理事會議決議辦理。

(一)為鼓勵全體會計師在職進修,自99年度起,凡當年度同一會計師(1/1~12/31)第4條第1款之進修總時數累計,每滿30小時,次年度免費回饋一堂3小時(1,000.元)課程,依此類推。

(二)免費贈送之課程抵用券限會計師本人使用,但須於次年度(1/1~12/31)前抵用完畢,逾時無效。

三、為尊重講師授課之觀感,若報名人數未達30人,則取消開班

四、因應疫情,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示,辦理課程如下:

(一)要求場租單位於課前,進行全面消毒。

(二)請學員一律佩戴口罩。

(三)本課程提供熱飲茶水。

理事長 黃奕睿

專業教育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淑芬 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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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818號函「營所稅、營業稅相關解釋令」.pdf 1402kb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