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月29日金管證期字第1040002008號令:「訂定有關專營期貨商、兼營期貨商及外國期貨商財務報告公告申報檢查表,與期貨商財務比率月報表格式,自104會計年度生效」
- 發佈日期 / 201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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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新增規定:
公允價值之衡量及揭露按IFRS第13號辦理(金融資產/負債等),
非控制權益按IFRS第3號衡量及IFRS第12號揭露。
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聯合協議,附註揭露(員工福利/公允價值),
比對結果已標示於內容中。